为进一步加强龙岩人民广场的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龙岩人民广场交通秩序管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龙岩人民广场通行的机动车,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按道通行,设有指示标志标线的按指示标志通行;未设置指示标志标线的靠道路右侧通行。
二、在龙岩人民广场临时停放的机动车,须按序停放至已施划的停车位内;禁止20座以上大型客车及各类货车(含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在龙岩人民广场区域内停放(确因接送乘客或装卸货物需临时停放的,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且驾驶人不离车)。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同步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并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本通告自年8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7月24日
来源:龙岩交警
推荐阅读
龙岩市直中学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啦
e龙岩升级改版了,快来看看新增了什么功能
龙岩人“随手拍”恶意投诉,列入黑名单!已有3人被警告
上半年龙岩经济运行怎么样?来看看
龙岩市直小学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
“e龙岩”助阵,上杭启动“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braliyuereneilu.com/rgjz/7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