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广场是一个集平时休闲、娱乐和战时避难的大型综合性人防工程。为了充分发挥其空间利用价值,住建局决定将该地下活动中心5年期租权进行拍卖,实现该空间价值的最大化,使香河人民广场功能更加完善。该项目的竞拍结果已于7月27日揭晓,中标价为.5元。下面小编带您来了解一下香河人民广场地下活动中心五年承租权拍卖事宜的具体情况~一、拍卖标的
位于廊坊市香河县人民广场地下活动中心5年期租赁权。
(地下活动中心入口)
(地下活动中心便捷扶梯)
1、共分4个区域,出租面积约平方米,钢混结构,目前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明;
2、具备通风、空调及消防设施,墙面已粉刷;
3、出租区域另有4处约25平方米至33平方米不等的可利用面积,租期内免费使用;
4、具体情况以拍卖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万元,拍卖成交后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委托方与承租方、银行三方监管账户,乙方在租期内须按规定办理各类相关资质证照,按要求正规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5年租期结束,经甲方认可并同意后,解除履约保证金监管协议和资金监管。
2、买受人在5年租期内须按要求正规经营,期间不得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证照漏检、欠缴相关费用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否则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委托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出租注意事项
1、四个健身活动场所区域整体对外出租,不分割出租,租期为5年。
2、拍卖成交价即为首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年支付,租期内前三年租金以首年租金为基准保持不变,从第四年起,每年租金上调3%(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经营范围要求:南侧两区域用于羽毛球、乒乓球或非标准篮球活动场所,其中羽毛球、乒乓球须具备标准活动场地及设施,非标准篮球活动场所自行规划设计;北侧两区域用于其它健身或儿童娱乐内容;上述四个区域经营范围也可自行规划安排,但须包含羽毛球、乒乓球等经营范围,出租区域均不可用于商场购物、餐饮等其他经营范围,具体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4、买受人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必须按规定办理完毕与体育活动场所相关的企业法人证照及各类相关资质并正常对外经营,且在租赁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经营或出现间歇性经营(自然灾害及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买受人的装修设计方案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施行,装修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买受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享有30日的装修免租期,不计入5年租期之内。
6、买受人且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资质证照的年检等手续;在经营期间,须确保环境卫生及设备设施使用水平达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及其他相关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7、买受人与委托方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涉及的如水、电、暖、网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按当地现行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涉及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根据出租区域所属物业公司的现行收费标准自行承担。
8、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9、5年租赁期满后,若买受人在租赁权再行拍卖中未成交,由其购置的装饰、装修物品和健身活动、儿童娱乐等设施设备可清运回收(照明灯具、电表和加装的消防设施除外),若买受人放弃或未按委托方规定期限及要求清运回收的,上述物品的所有权将归委托方所有,且委托方不向买受人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权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来源:香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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